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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是指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工作。通过水土保持监测,摸清水土流失类型、强度与分布特征、危害及其影响情况、发生发展规律、动态变化趋势,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宏观决策以及科学、合理、系统地布设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始于20世纪30年代,在福建长汀、重庆北碚、甘肃天水及陕西长安等地建立了水土保持试验站,开展了水土流失定位观测。新中国成立后,水利部先后三次组织了全国土壤侵蚀调查,查清了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水土流失规律、防治措施效益和预测模型等方面的试验研究,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奠定了基础。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方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措施等。监测成果包括监测实施方案、原始监测记录表、水土保持监测意见书、监测季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监测汇报材料、监测总结报告及相关图件、影像资料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根据监测情况,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监测成果中提出“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项目,纳入重 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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